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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月13日星期三

Oral Care - 「舒酸定」勿連續使用4週! 未加警語

「舒酸定」勿連續使用4週! 未加警語 市面上有越來越多宣稱是藥用牙膏,可以治療或舒緩牙齒酸痛,不過有立委發現全球知名的牙膏舒酸定,出現標示不符的現象。舒酸定在美國的包裝,都有加註不得連續使用4週的警語標示,唯讀台灣沒有標明,消保會也認定這確實違反標示法。

全球知名的牙膏大廠舒酸定,在美國的包裝外明顯註明除,非牙醫師或是醫師建議,不得連續使用超過4週,如果問題持續存在或更嚴重,就必須停用,因為可能有更嚴重的問題,必須找醫師治療。

但這麼關鍵的警語,到了台灣就是隻字未提。國民黨立委江連福:「美國人的命比較值錢,台灣人的命就比較不值錢?很多鄉下的阿婆、阿嬤,有命會洗到沒命。」

這款牙膏向來強調可以舒緩牙齒酸痛,但衛生署強調這款牙膏在94年,已經自行調整過配方,早就不是藥用牙膏,所以牙齒有問題,最好還是向專業醫師諮詢。

至於,舒酸定原廠和中文的標示不一致,這一點已經是明確違反標示。消保會劉組長:「產地有警告標示,輸到國內,必須要有警告的標示,所以這個部份,的確違反消費者保護法。」

衛生署代表說,舒酸定對一般人來說,連續使用並沒有害,但如果想藉由舒酸定治療牙疼,恐怕效果有限。